时间,我不确定对你的喜欢还有几分,所以不能答应你啊。”
周自恒闻言并不气馁——她不是早就说要拒绝吗——他点点头,眼神里是藏不住的宠溺,“还有别的理由吗?”
项祖曼不闹了,她认真地看着这个年少时便在她心底生根发芽的男生,声音很轻,“周自恒,从前,我真的很喜欢你。”
周自恒安静地等她把话说完。
“你是情窦初开时照在玻璃上的一束光,可望而不可即,耀眼却不长久。”项祖曼叹口气,“我从来没喜欢过别人。所有想要靠近的男生都会被无意中拿来与你比较,现在仍然是这样。”
“可是这些年,我们见面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周自恒接着她的话说下去,“年少无知的那点情愫早就不剩多少,你怕答应我以后,发现我并没有你记忆中那么好,而你也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喜欢我。”
项祖曼笑了,“你像我记忆中一样聪明。”
“同理,你觉得我对你的喜欢也没剩多少。”周自恒无奈,“上次那个吻,是想给这段懵懵懂懂的感情画上句号;至于今天答应我出来,只是作为普通朋友。”
“对。”
所以她不施粉黛,在他拉上窗帘时客气而疏离地道谢,作文里毫不避讳地用他的名字。因为在她看来,这一段感情已经结束了。
——当然,正常人是不会真能迈过那道坎和前任继续做朋友的。项祖曼之所以还愿意像普通朋友一样和他出来,也是因为当年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可是今天,他补上了亏欠多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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