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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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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初年(151年),在燕京等处置设行尚书省。中统初年(160年),元世祖忽必烈改置行中书省,其后屡屡增多,但是一直到元贞年间(195—196年)行省的设置和辖区还都很不固定,即在忽必烈统一中国(179年)后的0年中行省制并未固定下来,直到1世纪末、14世纪初的元成宗时期才开始固定,逐步形成元代省制行政区划。
    1行省
    元英宗至治时(11—1年),全国划分为1个一级行政区:1个中书省、11个行中书省。中书省为中央机构中书省的直辖地区,又称都省、腹里,包括今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山东以及河南和内蒙的部分地区。十一行中书省为岭北、辽阳、陕西、河南、江浙、江西、湖广、云南、四川、甘肃、征东。其中,征东行省即高丽国,行省负责人由高丽王兼,性质与内地行省不同,所以也有人认为只有10个行中书省。(图10)
    元末,又分出许多行省,如中书省分出山东行省,江浙行省分出福建行省;有些行省区域过大,又划置分省,如福建行省内置建宁、汀州、泉州分省。可见,元末行省制也已开始混乱。
    行省以下的单位
    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略同于宋,行省下辖路,路领府、州,府、州辖县。但也有不辖县的路、府、州;不隶于路的府、州,而直隶于行省。直隶于行省的府、州称为直隶府、直隶州;隶于路的府、州,称为散府、散州。从图11可以看出,当时与路平级的直隶州、直隶府为数不少。另外,元仿宋的“军”行政区划,置有军和安抚司,为数不多,都在边境少

第二百七十一章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大全(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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