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想到他那天他刚进这间小小客栈的时候,这个“宵小”是如何对着一碗难吃至极的阳春面看得入了迷。
李修平没有说话,他整了整衣领,一挽袍子,从床上下来,侧坐在床沿上,一手接过孟花熙手里的金镯子,举起来,借着月光看了看。
文人玩玉,商人则没这风雅的喜好,他们更爱金子,孟花熙手里的这金镯子成色相当不错,在平常人家里算得上压箱底的宝贝。但李修平在金山银山里头出生的,这玩意到了他眼前,便是个普通物件了。
“东西不错。”他随口道。
“是吧!”孟花熙欢喜道,她就知道,李修平肯定会喜欢这只镯子的,因为这只镯子真的非常值钱,“这是我娘留给我的。”
李修平拿着镯子的手又一顿,终于细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先是没有味觉,再是没了亲娘,他真怕这小姑娘再说下去,会更惨。李修平向来铁石心肠惯了,别人如何,与他何干?但他这生运气太过低迷,大概是这辈子做尽恶事,所以受到惩罚,他希望自己下辈子能幸运一点,帮这姑娘,算是他做的第一件好事,行善积德了。
李修平伸手将孟花熙手腕握住,用了点狠劲儿,铆地将镯子往上孟花熙手上一套,道:“我不要你的东西,自己收着吧。”
“可……”不要镯子,这是不肯教的意思么?
李修平没说话,他只是伸出手,在孟花熙的脑袋顶上敲了三下——“明白?”
“嗯?”孟花熙迷茫地摇了摇头。
李修平叹了口气,摇头道:“‘宵小’,你可真没有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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