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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觉得不可以[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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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这样你为什么还签那份合同?
    答:一是怕拒绝后被男主直接人道毁灭,二嘛……
    合同上写了,一个月可支付薪酬十万元!十万啊!
    要是以半年算,黄莺就能拿到整整六十万,六十万什么概念!
    她可以在寸土寸金的A市付个一居室的首付了!
    试问,哪个女孩不想要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呢?
    所以,黄莺可耻地心动了,在这份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合同是三个月一签,如果大佬中途想解雇黄莺,那她也能拿到30万,当然前提是她安安分分的。
    其实黄莺母亲的赔偿金加存款已经够她买下一个小居室了,不过已经占了人家的身体还要用人家母亲的买命钱,黄莺自认干不出这种事,找个机会用这笔钱资助一些贫困学生吧。
    现在的问题就是黄莺如何平安的度过半年,功成身退把位置让给女主,然后带着自己的六十万快快乐乐地开启新生活。
    根据那短短几句话,黄莺做个大胆的猜测,如果有人直接拿钱给黄莺让她去偷文件她绝对是拒绝,既然用了迷惑这个词,那是不是有个渣男骗了黄莺,而这个傻乎乎的妹子就为爱冲动了?
    毕竟一个刚失去亲人在外读书的女孩子还是挺容易被一点点关怀给感动的吧。
    好,定下目标:珍爱生命,远离渣男,拿到六十万!
    *
    第二天早上,黄莺拖着自己的行李箱站在校门口,因为考虑到只有半年,而且基本生活用品男主家都有,黄莺拿的东西并不多。
    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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