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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崇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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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一章:奖与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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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福州府闽县知县陈敏政上书,对时有轮班制存在的问题作了适当分析。
    “正班虽止三月,然路程窎远者,往还动经三四余月。则是每应一班,须六七月方得宁家。”
    “其三年一班者,常得二年休息;二年一班者,亦得一年休息。惟一年一班者,奔走道路,盘费罄竭。”
    在他看来,这是多年来屡禁不改且愈发增多逃亡匠户的主要原因,只不过当时朝廷并没有将此议重视。
    回复只有四个字,“旧例难改”。
    崇祯皇帝从刘宗周口中得知此事,便重令六部附议,兵部尚书朱大典建议,将一年一班改作三年或二年一班。
    他说:“如有修造,将二年一班者上工四个半月,三年一班者上工六个月”。
    此议得到了大多数朝臣的赞同,崇祯皇帝也批复准许,不过话却说的很简短:
    “匠户来京轮班,一年、二年及三年者,俱令四年一班,着工部重编勘合给付。”
    这相当于极大减轻了全国轮班匠户的负担,工作量也缩减了至少二分之一,人身自有得到释放。
    但很快,崇祯皇帝又下发了严格的禁令。
    “自崇祯二十一年起,各地匠户失班一次者,赴部补班,二次、三次者,并从前不当班者,逮问罚班。”
    “三次以上者,责令充军,仍令当匠。敢蹈前非,杀之不宥。”
    在这期间,厂卫系统也开始对全国已有匠籍的匠户,居住地及亲族老小进行审查编册。
    各地星罗棋布的番子们要协助工部、内官监等有司衙门,查清

第六百三十一章:奖与惩(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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