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骋呆怔,半晌后,笑意一点一点在面容上蔓延,他眼睛亮晶晶的,不同于以往那种慑人的犀利,而是一种明亮的,仿佛能照亮漆黑的夜空,让人看到前行的路。
他坐起身来,吃了药,这才有精神环顾一番四周,原来他现在正躺在客厅的长沙发上,身上盖着一条浅黄色小碎花毛毯,他低头闻了闻,有着一股特有的馨香,他安心而踏实的,拥着被子,又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他醒过来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他抬头看了眼墙上的壁钟,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他坐起身,还好身体底子好,昨晚吃了药,今天就感觉好了八成,再也没有那种折磨人的眩晕和虚弱,整个人轻快了不少,他活动了一下脖颈,无意中瞥到身前的茶几上,留了一张字条,他拿起来一看,就看到一行漂亮的字,“早餐在厨房,吃完赶紧走!”
这不客气的话语丝毫没有引起迟骋的不悦,他反而唇角一勾,笑着自语道:“竟然还留了早餐给我。”
苏暮晚今天下班的时候,总有些心神不宁,负一层的停车场里,因为时间晚,已经不剩几辆车了,显得空空荡荡,异常安静,只有她的高跟鞋踩在水泥地面上发出的声音在空旷中回荡。
蓦地,她感觉身后似乎有一道黑影闪过,她全身紧绷,心头发毛,同时暗暗后悔,今天不该加班到这么晚,虽然心里埋怨自己,可脚步却是一步也不敢慢下来,甚至越走越快,与此同时,她的手很隐蔽的伸向背包里。
就在她快要接近她的高尔夫的时候,一只手猛地攀向了她肩膀,苏暮晚吓得尖叫一声,掏出背包里的防狼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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