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想要什么样的“证据”做不出来?
可杜皮还不知道对方是谁,究竟拿了他什么东西,值得人家往死里坑自己。那东西,是不是直接还回去就可以从此相安无事了;还是说,只要经过一次手就有风险,就算什么都没看到,也会被对方灭口,永绝后患?
更要命的是,当着孟霜这个关系虽好,但绝非亲近的女警官,他还不敢多问。
电话那头的人似乎感觉到杜皮内心的纠结,呵呵笑了两声,语气缓和下来“算了,东西的事再说,来日方长。眼下倒是有件要紧事,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先帮我一个小忙?”
“什么忙?”杜皮脱口而出,再发现不妥已是来不及,只能硬着头皮补充道“杀人放火的事,我可不干!”
“杜先生说笑了,歌舞升平的年代,享受生活都来不及,哪一个吃饱了撑的会去做那杀人放火的傻事?和您一样,我们可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市民。这不是想着警民一家亲么,看您和这位美丽的女警官关系不错,想让你帮我送一样东西给她。”
“什么东西?”
“好东西,她绝对喜欢!”
“……”
“这件事办好了,我们就送证据过去,帮你洗脱罪名……”
这句话还有另一层意思,如果没办好的话,就把你杀人的“证据”送过去。
“怎么保证你不会反过来陷害我?”杜皮担心对方过河拆桥。
“等你看到我让你帮忙送的是什么东西就知道了,这是个合则两利的事,谁也坑不了谁!”
“……”
“没意见
一一六、帮我送一样东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