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在很多年以前,大约在她六七岁的时候,她随着父亲一行前往草原深处打劫。年纪尚小的她骑着小马驹,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父亲他们高大的马儿,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等她回过神来时,就被饥肠辘辘的狼群包围了。那个狼群大概有十二三匹狼,每一匹狼的眼睛里都闪烁着凶恶的光芒、噬血的狠毒。她丝毫不怀疑,如果她稍有一丝松懈,群狼会毫不犹豫地扑上来,将她撕成碎片。
时隔几年,祝婴心没想到还会遇到相似的情景,她的胸口砰砰直跳,灼热的心挤着胸口薄薄的肌肉,想要穿破跳出来。
祝婴心兴奋到了极致,是的,兴奋,而非恐惧,就像七岁时的她,面对狼群的第一个感觉并不是害怕。
她握紧手中的刀,眼睛盯着林中的狼群,寻找着狼王。擒贼先擒王,这是四方皆准的道理。
祝婴心目光落在前方,幽微从林中,一双幽绿的眼睛微微泛着妖冶的红光,那是头狼。她的手往后一摸,便摸到了马身上挂着的弓箭。
陆归一今天问过,她专擅什么。她认为无虞书院崇文,便按最好的答案答了书,实际上,她最擅的是骑射。
她咬住刀柄,手指抽出三根箭搭在弦上,将弦拉开,弓弯如月,祝婴心紧紧盯着头狼,那双绿色眼睛突然消失了,周围一双双眼睛也如同烛火一般,一阵山风吹来,就熄灭了。
祝婴心目光一冷,手指一放,咻咻三声,三箭齐发,前边一声低嗥。身后突然一冷,马儿一声嘶鸣,跳了起来,后踢高高抬起踢去。
一声狼嚎声传开来,群狼如得命令,飞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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