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到九点,正是京城夏夜热闹的时候,街边各种烤串小龙虾的香味飘浮在空气中,偶尔会呛到路过的行人。金时一个人往回走,脑中一直想着刚才发生的种种。
金时坚信自己没认错,她遇见的那个人就是莫禹澄。他的长相和气质太出挑了,很难让人忘记或者是错认。
小的时候,莫禹澄三个字就是金时的阴影。他不怎么和大院里的孩子们玩耍,不像金时,天天在草地泥地里打滚儿。
据说莫禹澄喜欢一个人在家里看书,然而大院里的小孩儿又都很怕他,包括金时。
金时一家人在金时大二的时候也搬来了北京,后来金时在大学毕业的时候过回老家一次,遇到了大院里儿时的小伙伴,小伙伴们已经都职高毕业,成了社会上的老油条。但一见面,当初一起抓蚂蚱滚草地的情谊依然在,大家都很开心,叽叽喳喳边吃边喝聊了一晚上。
不知道谁提起了莫禹澄,金时听他们讲,莫禹澄虽然从小就一副世外高人的德性,院儿里的野小子们还真都服他。说是在他们刚上小学那会儿,有学校里高年级的男生看莫禹澄不顺眼,放学了在校门口堵他说要教训教训。结果最后七八个大小子都被莫禹澄一个人放倒了,为首的那个头头胳膊也不知怎么给弄折了,莫禹澄的妈妈给人家煲了三周的汤这事儿才算完。
金时听得目瞪口呆:这么精彩的情节她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她那会儿在干嘛呢?金时眯着眼,借着酒劲儿努力回想。
啊想起来了,她那会儿正因为之前她爹蹬自行车接她回家时,把脚伸进了她爹的自行车后轱辘里,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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