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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隋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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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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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身份,那就是言官或谏官。言谏制度是秦汉就有的,最主要的官员是给事中和谏议大夫,合称给谏。其下则唐有补阙、拾遗,宋有司谏、司言。他们也分左右,而且两代都是左在门下省,右在中书省。
    给事中们的职责,是对皇帝的言行和朝廷的政令提出意见和批评。这就是言谏。监督政府和官员的则叫监察。监察制度也是秦汉就有的。从秦汉到明清,中央的监察官员都叫御史,监察机关则西汉叫御史府,东汉以后叫御史台,明清两代叫都察院。所以,监察官员也叫台官。
    台官与谏官合在一起,就叫台谏,也叫台垣,因为监察机关叫宪台,言谏机关叫谏垣。监察和言谏,有时也会联合办公。比如给事中,就有权与侍御史和中书舍人组成合议庭受理冤假错案,叫“三司受事”,也叫“三司详决”。侍御史是御史台的官员,从六品下,官阶更低。然而包括宰相,都是其监督对象;甚至连皇帝,也都可以批评。
    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制度设计的用心,那就是权力的制衡。在这种制度下,没有谁的权力不受限制。中书省有匿名制,门下省有封驳权,言谏官员有批评权,监察官员有监察权,皇帝和宰相都不能为所欲为。而且,为了保证监督和批评有效,还规定言者无罪,一言不发反倒是渎职。
    但,这里面还是有问题。
    问题很明显:监督部门的权力那么大,会不会成为新的不可控力量?不会。因为垣官(言谏)只有批评权,没有决策权 ;台官(监察)也只有弹劾权,没有处分权,典型的君子动口不动手。何况台垣的规模也有限。御史台固然无法与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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