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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深渊捧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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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敌吧。
    *
    经过这件事,迟朗对于红毛怪的印象就此凝固了——一个不谙世事的,脑子里缺根筋的,脾气差的中二少年。
    他与红毛怪的重逢是在宿舍楼下。
    天色很暗,迟朗刚刚从酒馆里回来。
    乔伊斯此时一扫之前在酒馆里的颓唐,站得笔直,右手搭在腰间。
    迟朗想绕过他走过去,乔伊斯却喊了他一声——“喂”。
    乔伊斯叫住这个人纯粹是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
    但是迟朗并没有理会他,装作没听到,继续向前走,可他刚往前走了几步,他的脚下的土地腾起了丝丝的火焰。
    他忽然想起来谢菲尔德曾说过这家伙是元素系的。
    “我让你转过来呀。”乔伊斯很不耐烦地说,接着往迟朗这边走了几步。
    迟朗无奈下转过了身,乔伊斯这才看清了他的模样——“啊,我记得你。“乔伊斯的脸色忽而有些难看,“你是那天那个酒馆的……”
    迟朗面无表情:“啊,我的确在酒馆打工,但是酒馆每天的客人非常多,所以你是哪一天的客人吗,我完全不记得你了。”
    乔伊斯咬牙切齿:“你把我扔在那个脏兮兮的酒馆地板上,让我在地板上睡了一晚上。”
    迟朗在心里“咦”了一声,他记得当时红毛怪是靠在椅子上睡得呀,也许是他自己睡觉的时候滚地上去了吧,不过看着红毛怪的表情,他很识趣地没有把自己的猜测说出口。
    迟朗向后退了一步:“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如果是酒的问题,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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