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观赏江湖艺人耍猴子一般,声音里充满了戏谑。
“都散开吧,即便是床子弩,也打不了五百步!”达鲁花赤赫厮被笑得面红耳赤,推开众人,自己从盾牌后走了出来。
刚才显然是虚惊一场,红巾贼此番来黄河以北仅仅是为了打草谷,根本不可能带着床弩这种笨重的武器。不过车墙后的那个长长的东西是什么?赫厮的目光最后落到红巾军营地中,那个闪闪发光的管状物体上。刚才让自己感到危险的,肯定就是这个东西。与床子弩没任何类似,如此细的手臂,也不可能是投石机。
“可惜,距离太远了!”红巾军的营地内,朱八十一轻轻放下大抬枪,遗憾地摇头。这件花费了他好几个月心血和数十两黄金的神兵利器,最远有效射程大概在一百五十步到两百步之间。再远,即便能打中目标也破不了铁甲,就只能吓对方一跳了。
“将军,您不能总把获胜的希望,寄托在一两件特别的武器上!”见朱八十一在积蓄体力的时候,总是围着抬枪和火炮打转,伊万诺夫忍不住出言提醒。
这厮最近一段时间,依靠把以前看到过的各种先进工艺卖给徐州左军,赚到手的黄金已经按斤计算。因此对朱八十一本人的忠诚度,也随着黄金重量的增加成比例升高。总希望能陪着后者走得更远一些,赚到的黄金能在欧洲买一个有领地的侯爵当才好。
“嗯,你说得对。决定胜利的关键,是掌握武器的人,而不是一两件武器。”朱八十一快速接了一句,然后扔下被惊得目瞪口呆的老兵痞和徐洪三等人,大步朝铜炮走去。
好歹也背了小半年兵书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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