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折回来问。
吴忧低头看看书包耷拉着,失去作用力的背带,耸了耸肩头:“算了,我不想惹事。不过一年多就会各走各的,以后不会再相见的。”
刘红隔着玻璃冲里面的三人瞪了一眼,手握拳头向着里面示威的挥了挥后,才挽上吴忧道:“走我带你去买个新的。”
“啊,这个点了,店子早关门了。”吴忧摇头道。
刘红拍拍她的手背:“那周末我陪你去地下城去买。”
吴忧斜靠在刘红的肩头,有些笑意:“刘红,你真好,以后谁娶了你,一定是他的福气。”
男孩子气的刘红,听到这句,倒不扭捏,反而笑嘻嘻望天道:“老天,快点御赐一个扛得动我的帅哥吧,我结婚时,一定要让他给我来个公主抱,要不然太对不起我这一百六斤的体重。”
吴忧扑哧一笑:“你干嘛,求天有用的话,写作文时就不会面对八百字的要求,‘泣涕零如雨’了……”
“啧啧啧”刘红回给吴忧一记白眼:“你这是咒我嫁不出吗?真相了啊,你就这么对我的。”
吴忧笑着点头,下巴磕在书包上呱呱作响,“不会啦,你当然……不对,是你一定比我先嫁出去。”
欢欢笑笑的到了路边,刘红用手肘碰了碰吴忧:“你看。”
吴忧随着她的目光看去,香樟树下,白衣少年,眉骨如山,眼似星辰的看着她。
她放慢了脚步,宁云熙不是骑自行车吗?
以她和刘红这种龟速的步行速度,就如同两条从同一地点出发的,却有着不同行进速度的射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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