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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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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八章 墨家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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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墨顿的观点,但是想到墨顿舍弃长乐,为了那个至今未现身的女子辩驳,顿时冷哼一声。
    “墨家认为,婚姻乃是神圣之事,关系男女一生之命运,岂可任他人主宰,顿认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然必不可少,但男女双方才是最终决定之权力。是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双方自愿,此乃人伦之大善也。”
    墨顿当然不敢直呼后世的自由恋爱观,恐怕一经提出,反而画蛇添足。墨顿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基础上,打开一个口子,让男女双方决定,此乃一大进步也。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双方自愿。”
    无数人读了此言,不由的眼睛一亮,世俗婚姻若能如此,即顾全了世俗的礼仪,又解决了包办婚姻的弊端,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墨家子此言大善也?”
    所有墨刊前之人无不点头称赞,试问,下任谁不想拥有一个美满的婚姻,若能自己做主选一个自己所爱之人白头偕老,那将是一生所愿。
    然而如何才能让男女双方自愿,自然要婚前见面交往,如此一来,权万纪批判墨顿私会女子的言论自然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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