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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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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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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意见,反而,如果一方毁亲,定然会受舆论谴责,甚至被告到官府,最后不得不履行婚约,墨顿的一番话直接解开娃娃亲的美好的外表,将其中的血淋淋的残酷展示在众人面前。
    试问之下,如果订了娃娃亲,对方乃是一个傻子,到那个时候,一纸婚书在手,是嫁还不是不嫁,是娶还是不娶。
    不少家中订了娃娃亲之人,看到此文顿时脸色难堪,心中那点定下娃娃亲的自得,早已经不翼而飞,留下的乃是无尽的自责。
    “其三,乃是童养媳,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此乃为童养媳也,从同吃共住,不似夫妻就像姊弟或兄妹,只有亲情而爱情,女子不过是传宗接代之工具,不是近亲胜似近亲,此乃人伦之悲剧也。”
    童养媳虽然在宋朝盛行,但是在唐朝并非没有,一些家庭子女过多,为粒心减轻家中的负担,或者是男方为粒心长大以后,娶不上媳妇,往往会抱养一个童年女子抚养长大之后。
    此乃多发生于贫苦家庭,但是在长安城并非没樱
    “童养媳!不是近亲胜似近亲。”不少人墨刊之人脸色难堪。
    近亲结婚乃是去年医家提出来的理念,一旦近亲结婚,双方生育的孩子残疾几率倍增,然而童养媳虽不是血缘上的近亲,但却是伦理的近亲结婚。
    “其四,包办婚姻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乃世俗礼仪,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也,《唐律疏议》有言:户婚规定以父母和其他法定尊长为子女、卑幼的主婚人。
    然则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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