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的代理律师宣读完代理词之后,审判长大声说道:“现在由被告由代理人宣读辩护词,由被告作自我辩护!”
徐应龙的代理律师闵天行起身说道:“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依法接受被告徐应龙先生的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发现其中疑点重重,现就本案疑点依法进行陈述!”
“首先公诉机关和原告没有对原告被告的关系进行陈清,据我所知,原告和被告原本就是未婚夫妻的关系,双方在一起交往已经超过了15年。”
“而且此次还是原告主动邀请被告前往天鹿大酒店的,这些天鹿大酒店皆有记录,所以公诉人以及原告代理律师所说的处心积虑弓虽女干被害人的言论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我的当事人从未承认过自己弓虽女干过原告,而公安机关所提供的证词并不能证明什么,因为我的当事人当时并不具备清醒的意识。这一点天海姬氏财团继承人姬晗蕾小姐可以作证,我们在公安局找到我的当事人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昏迷,生命濒危!”
“在此我还要对本案的相关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我的当事人在相关部门受到了最严重的人身伤害,其中包括脾脏破裂,左肋骨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以及很严重的脑震荡,侦办此案的警察有刑讯逼供的嫌疑!”
“最后就是由于有心人的推波助澜,现在网上关于我的当事人是喊杀声一片,理性的分析无人理,过激的言论却受人热捧,渲染事实,盲目跟从的民意给我的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造成了审判环境的不公平。”
第7章我是太监(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