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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试阅卷定名只两天时间,虽只是一道策问题,但千来份考卷弥封、誊录也是不小的工作量,是夜,编排官和誊录官、对读官得通宵达旦的工作方能完成本职任务。
次日一大早,又有初考点检试卷官和覆考点检试卷官查验试卷是否有杂犯以及内容和文采,检验完毕方交予初考官阅卷。
试卷考校完成后就是对考生等第的划分,首先由初考官先定等第,再送覆考官定等第,最后由详定官择其一为最终评定结果,不过详定官不得在初考、覆考结果外另立等第。
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载:“行间别取一人为状首,杨乐道守法以为不可,……二人各以己意进禀,而诏从荆公之请,……详定官得别立等,自此始,遂为定制。”
仁宗嘉祐六年,当时的详定官王安石没有采纳初、覆考结果,而自有主张。为此,王安石和另一名持反对意见的详定官杨乐道一起请求宋仁宗圣裁,最终仁宗批准了王安石的请求。这次事件使得详定官可以在初、覆考的结果之外另行决定考生等第,详定官的权力被进一少放大。
这样做的结果直接导致了考生等第的评定完全决定于详定官一人之手,有失公允。关于此事朝中颇有非议之声,一时间并无定论。但最终还是需皇帝定夺。
通常情况,殿试的名次是经过考官评定后呈皇帝御批,因此,殿试第一名也由此产生。但在实际的选拔过程中还曾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交卷速度作为标准。太宗时亲试进士,每以先进卷
大宋河山第181章 消息(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