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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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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白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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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现在阅读的是由—《》第127章白萱
    在大宋朝,十四、五岁的小娘子可不算小了。宋承唐制,因而大宋律规定: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并听婚嫁。
    女子十四岁称之为待字闺中,也就是可以准备嫁娶了。
    但在实际生活中,因为家庭境遇(比如因罪被贬,抄家,服哀守孝等)或为了考取科举等原因,一般的结婚年龄男方为二十四岁左右,女方为十八岁左右。
    男女到了一定年龄可以举行定聘之礼,也就是定婚。宋律规定定婚后必须在三年之内结婚,如一方无故不成婚,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婚约。
    也就是说,男十五、女十二便可定婚……万恶的封建社会啊。
    之前王安礼便委婉的透露过该给王棣定婚事了。
    说起来王棣够“可怜”的,本是王旉之子,过继给王雱作嗣子,自幼便不曾得到父母之爱,跟着王安石过了幼年,祖孙情重。现而今呢,名义上的祖父、父母皆已不在,祖母也是年迈体弱,他真真可算是孑然一身。而他亲生父母及祖父母虽然都健在,但毕竟名义上不是嫡子,不好过多参与定夺。
    王安礼虽不好做主,王棣却也不好不听,唯有找出不婚的理由,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呃,是先立业后成家,这不即将下场试举了么,如此关键时刻当心无旁骛,其它事情在科举后再说。
    很强大的理由,王安礼只能作罢。
    但眼下苏家明显是有意为自家小娘子择婿,王棣虽不至于落荒而逃,也是颇感局促不安。
    好在过不多时,苏八娘和苏过姑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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