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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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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招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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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韩琦留守北京。以岩叟为贤,推举管理国子监。再任安抚司机宜文字监、晋州折搏、炼盐务,其后任定州知府。又任任监察御史、侍御史、吏部侍郎、开封府知府。
    其才华横溢、刚直不阿,政绩卓著,建树颇丰。且为人做事高风亮节,受到司马光、苏辙、吕公著等大臣名士的高度评价。
    王岩叟任枢密都承旨兼任开封府知府,时开封历来以推官、判官二人分左、右厅共治一事,其事体大同小异,府吏疲于请示汇报,因扯皮又迟迟不能结案。岩叟为此制定诸官分治之法,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了治事效率。
    他常说,天下苛税,名目繁多,催交、免除标准很难把握,公私费扰,效率极低。乞皇上以等第、分多寡为催法,由此,朝廷制定了五年十科之令。
    同时,其工书法,正书遒劲浑厚。著有《易诗春秋传》《韩魏公别录》。《秋暑帖》、《与知府安抚左丞资政札》、《尺牍》等皆为传世墨迹。
    另外,他是坚定的新法反对者,是青苗法、保甲法、免役法等项新法废罢斗争的参与者,大力弹劾抨击章惇、安焘、张璪等新法派官员,且是朔党的主要代表人物。
    所谓“朔党”,新旧党争中旧党之一。其时,旧党有“元祐三党”之分:洛党,程颐为领袖,朱光庭、贾易为羽翼;蜀党,苏轼为领袖,吕陶等为羽翼;朔党,刘挚为领袖,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为羽翼。
    刘挚主张渐变,反对暴变,他认为新法推行太快,民众不能迅速适应。王岩叟深以为然。
    不过,王岩叟只是反对新法

第117章 招潮(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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