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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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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醉蓬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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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六曹等。五代、宋初,任开封府尹者,多为事实上的储君。宋太宗、周世宗、宋真宗于即位前都曾担任此职。此后,多由亲王兼任,统揽京城汴梁一应行政、司法、民生要务,””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国朝之制,垂拱殿受朝,先宰臣升殿奏事,次枢密使,次三司,次开封府,次审刑院,次臣,以次升殿。大两省以上领务京师,若有公事,许时请对。
    开封府尹并非常置官职,一般加储君,而负责开封府行政事物的官职为“权知开封府事”,是入宋以来中枢重要官员之一,如寇准、包拯、欧阳修等人都曾担任过此职。
    现任开封府尹名叫王岩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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