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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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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大宋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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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嘛,是没法禁的彻底的。
    本朝初,朝廷便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条文,将对出版市场的管理,纳入了官府日常事务中——规定所有的印刷品雕版之前,都必须送交当地衙门备案,由官府编号登记后,才允许印刷。而雕版所用的木板,反复使用的次数基本固定,官府便通过对每一块雕版的监管,遏制了版商随意翻版的可能。许是因为宋代的亲民官乃至吏人,都是出身读书人的缘故,有宋一朝对盗版的打击十分严厉。
    而正是得益于官府对文化的保护,禁止翻版、禁止私刻已经成为宋代印书行业的一种禁例,版商只要有一次翻版、私刻的行为,就会被永远的驱逐出印刷行业,情节严重者,还会被刺配充军。
    饶是如此,市面上盗版书仍是屡禁不止。只不过“改头换面”而已,“手抄本”呀,又不是翻版、私刻,你奈我何?
    写手难,抄手也难啊。
    注1:正常来说,一贯钱是指一千个铜钱,但问题宋时流行省陌,“以七十七钱为百”,(《宋史》卷180食货志)。即一贯钱为七百七十钱。
    至于铜钱与银两的换算,则随着朝代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北宋宋初银钱兑换比为一两银兑一贯钱
    到徽宗时,一两银兑两贯钱。
    本文取一两银兑一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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