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龙兴华夏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百五十二章 副使>翻译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为清议所贱,去年夷人至长沙,将建天主堂,其乡人以嵩焘主之也,群欲焚其家,值湖南乡试,几至罢考,迨此书出。而通商衙门为之刊行,凡有血气者,无不切齿。……近传骂筠仙一联云‘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筠仙晚出,负此谤名,湖南至羞与为伍。……阅筠仙海外日记。殆已中洋毒矣!”
    而当“在朝”的清流言官们纷纷对郭嵩焘大加弹劾之际,“在野”的王闿运也不甘寂寞,根据从《申报》上得到的传闻,公开发表了对郭嵩焘的抨击。
    王闿运开列的郭嵩焘的罪状有:
    一。“向英人诋毁时政,谓中国将作印度,将被吞并于英俄”;
    二,与英人“尤其亲昵”。“诫相愤争如仇敌”,并“一意媚外,为夷所轻”;
    三。效洋人尚右,并曰“我这便是时王之制”;
    四,“奏折列入副使名则将钦差二字抹去”;
    五,对洋人“过示卑恭以求悦,不复顾念国体”;
    六,衣冠举动效法洋人,如学洋人用洋伞、捧戏单、以指击案,奉客用银盘银罐盛糖酪,披洋服,等等,“不以忘本为耻”。
    七,令小妾学洋语,四处应酬,败坏中国闺教;
    八,与英国外交大臣接晤,“往往闭门密语,不知何所商谍”;
    王闿运毛细毕举,一口气列了八大罪状,大有欲置郭嵩焘于死地而后快之势。这八大罪状中,或歪曲事实,如第一、二条;或故意罗织罪名,如第三条;或不懂外交礼数,如第六条;或小题大做,

第四百五十二章 副使>翻译(7/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