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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9章 亲密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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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公务员制度起源于19世纪晚期,稍晚于老邻居英国和法国。初期为官员制度,因为历史上德国长期处于封建割据局面,公务员任用上保持“恩赐官职”传统。1953年颁布《德国联邦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体系,成立联邦文官委员会正式对公务员进行统一管理。
    德国公务员系统属于有共同管理职务的分类系统,既考虑职务的俸给等级,又反映工作于职务的特点。概括起来就是:重视人才主义及考试用人;重视人事管理运作机制立法;强调分权管理和协商机制。
    关于晋升,德国公务员上升渠道主要有三种:
    一是职等内的晋级,相当于中国目前实施的职绩并行。德国公务员分为16个职等,每个职等又设置9-15个俸级。公务员一般情况下每两年晋升一个俸级,可想而知到退休也只能跃一个职等。
    二是职内升职等,必须经过专业学校再教育,然后参加升级考试,通过后方有升职等的资格。横向比较,相当于领导干部提拔前到党校学习,但还得外加升级考试,显然难度大多了。
    三是高级职公务员晋升,到这个层级可以由正府要员直接委任,或晋升正务性职位,或担任公营企业高级主管职位。
    说明一点,放诸世界各国如果没有过硬的本事和水平,碌碌无为混迹于公务员队伍实际上很难出人头地。
    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公务员管理情况也差不多,都结合“德才”和“业绩”考核,考查与考评相结合。
    为什么针对性只到德国考察呢?京都高层有非常多的考虑,主要原因当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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