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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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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第四次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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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五铢钱,财富是大幅度缩水了。相对于后世以政府信用为担保发行的纸币,金属货币属于实物货币,其能够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原因就是其本身具备的价值。正因为在这个方面缺乏考虑,此次币改造成了“农商失业,食货俱废,人民至涕泣于市道”的悲惨局面。
    始建国二年,即公元十年,为了纠正第二次币改所造成的危害,朝廷开始实行“宝货制”,即实行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指的是金、银、铜、龟、贝等币材;“六名二十八品”指的是泉货六品、贝货五品、布货十品、龟宝四品、银货二品以及黄金。
    此次币改的确是改进了货币流动的速度,民间交易量一时大增。但是客观上却造成了各种货币之间兑换的难度,使常见的钱币进一步贬值。同时使得本身不太具备实物价值的贝币、龟币大量流通于市,使得民间财富进一步缩水。
    天凤元年,即公元十四年,废大小泉,换而发行“货布”与“货泉”两种钱币,子母相权:“货布”重二十五铢,“货泉”重五铢,一枚货布可以兑换二十五枚货泉。
    史学界一致认为这一次币改通常被认为是对于前几次币改的修正:即由于第二次以及第三次币改对于民间财富的盘剥过重,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不得不进行第四次相对温和的币改,还富于民。“货布”的铸造相对精良且尺寸及重量的一致性非常好,这也是朝廷急于稳定经济的明显的政治信号。
    然而此次币改还是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那就是彻底废除五铢钱的使用。
    其实第二次币改的时候,朝廷就严令五铢钱退市。但是由于小

第九十三章 第四次币改(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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