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带领的第二小组发现了一些问题。
公司:“五指山公司”、“星星公司”会定期向几个自然人账户支付款项,几乎是每个季度都会有一次,金额为几万、几十万不等,每个季度支付总金额都在上百万元。
但是没有证据显示,这些自然人与这两个公司有业务联系。
此事非常奇怪!
易思明建议:“下午冻结这些人的所有银行账户,调取交易明细。”
姚振华表示:
“同意。”
“但,今天必须完成查询、冻结。”
“另安排一队同志,联系收款那些人,传唤他们到市局接受询问。”
在酒店办公有个很大的缺陷,酒店没有讯问室,总不能讯问地点设在酒店房间内吧?所以,没有办法,只有将讯问地点又放回了市局。
易思明收到任务后就立即去办理了。
……
易思明离开后,郝春晓带来了第三小组反馈回来的一个好消息。
郝春晓道:“经过审查,发现星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陈曦,其与薛锦有密切的关系,后调取户籍信息及痕迹记录,认定陈曦与薛锦系父子关系,陈曦跟随母亲的姓,户口上在了母亲的户籍上,但从户籍信息系统上的户籍迁移痕迹可以看到,陈曦就是薛锦的儿子。”
这个信息,让姚振华解开了一个谜团。
“陈发联系刘宇盗窃物证——霍辉记录的账本,后陈发被取保候审,但是他没有回家,而是直接去了‘星星大厦’,这说明陈发的行为可能是陈曦授意,即便不是授意,至
第一百九十六章 银行地库的保险柜(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