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缥缈,陷入了回忆当中。
“那年,我才十岁,和父母还有双胞胎哥哥住在一个叫常庄的村子里,靠种地为生。我记得,小时候我们俩最喜欢吃的,就是我娘做的糯米饭,软软糯糯,香甜可口,每次做糯米饭,我和哥哥都是抢着吃,那种味道,到现在都还记得。”
“可是后来,连续三年大旱,田地颗粒无收,没办法,爹娘只能带着我们兄弟俩加入了逃荒的队伍,想逃到邻国求生。”
“但是,半路上队伍却遇到狼群袭击,逃荒的队伍被冲散,数万人四散奔逃,一不小心,我和父母失散了。”
“你没见过吧,成千上万的人拼命逃命,别说回头找人了,只要慢上两步,就会被人群冲倒,变成他人脚下的一团烂肉,我甚至亲眼看见一个婴儿不小心从母亲怀中掉落,就这么硬生生地被踩成了肉泥!”
“没办法,我只能跟着人群逃命,等到停下来的时候,别说父母了,哪是东南西北我都不知道了。”
“那时候,我才十二岁,怀里揣着一把破刀,跟着逃荒的队伍逃命。”
“知道为什么要带刀吗?”
“人在饿极了的时候,别说草根树皮观音土,连人肉都吃!死人肉腥臭,活人肉才是最好吃的!”
“每天晚上,都有人悄无声息地失踪,再也不见踪影,要是不带着这把刀,恐怕撑不了三天,我就会沦为他人的食物!”
“当然了,我没吃过人肉,那时候我不懂,别人吃草根,吃树皮,吃野狗狼群剩下的腐肉,要么上吐下泻,要么患病丧命,但我不一样,我吃什么都没事,吃
第二百三十章 王临风的亲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