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胸有成竹地点头道:“没问题,我们可以签署合同,把这一条写进合同里。”
既然双方达成了一致,接下来的事就好办多了,很快就签下了合作协议。
协议上其他的条款和普通协议没什么两样,无外乎就是设计费的多少以及设计期限的差别而已,只有一条显得十分特别。
在这一条款中双方约定,在枫林谷别墅区建成之后,陆远会在山谷入口的地名指示牌下面,为埃德加设计公司做一个明显的广告,其中对字体的大小和颜色都有明确规定,以保证广告能被所有进入枫林谷的人看到。
而埃德加设计公司则会为此支付给陆远一百五十万澳元的广告费用,并且今后每隔五年,还要另外支付给他十万澳元的广告维护费用。这笔广告费和第一个五年的维护费用,则从陆远应该付给埃德加设计公司的三百万澳元设计费中扣除。
当然,陆远也要保证,在出售的别墅中,至少有80是卖给那些商界大亨和社会名流的,只有这样埃德加设计公司才会承认广告有效,否则陆远就不能收取一分钱的广告费用,必须全额补足那三百万的设计费。
陆远和埃德加眉开眼笑地在合约最后签名,都对达成这份协议感到非常满意。
对陆远来说,最大好处当然就是省了一半的设计费。这可不仅仅只是省钱这么简单,而且还极大缓解他目前的资金压力,让他可以更早地建造枫林谷里的其他别墅。这些别墅越早建成就能越早卖给那些潜在客户,用陆远来说就是“这可都是钱啊!”
陆远要为此付出的代价,只是
第627章 双赢的合作(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