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翻筋斗捶胸脯的。
灵犀心想:就不能安安静静地走路吗?
这一支队伍约有一千人,除了犬戎王的家眷外,还有几百名士兵。士兵们形貌异常,皮肤宛如鳞甲,刀枪不入,遇水漂浮,百毒不侵。灵犀暗地里瞧了,心想怪不得他们武器如此落后,战场上却能与顾克天僵持半年有余,原来是自带种族天赋。休息的时候,高瑟跟她解释说,这些人并非天生如此,他们自幼年时就浸泡药水,每日承受鞭打,皮肤溃烂结疤,又溃烂,周而复始,就结成鳞甲,唤作藤甲兵。灵犀听了叹气:“真是造孽。”
高瑟听了她的话,并不生气,反而很伤感:“其实谁也不愿意打仗的,我们的土地被中原人霸占,经常吃不饱。你们打仗是为了宣扬国威,我们只是为了活命。”
灵犀听了,一时间无话可说。
那边沼泽旁边已经升起了篝火,不一会儿大姑娘捧了三个烤玉米过来,笑嘻嘻地递给灵犀和高瑟,又直勾勾地看着灵犀。
灵犀道了谢,察觉她的目光异样,于是微笑道:“有事吗?”
大姑娘伸手到她怀里,要扯开她淡黄色的纱裙缔带,灵犀一怔,捂着衣服跑开了,又十分地愤怒。高瑟哈哈大笑,跟大姑娘解释了几句,然后才招呼灵犀过来:“人家想让你入乡随俗呢。”
“我不要入乡随俗!”灵犀大声说。虽然她已经热得汗流浃背了。
他们在丛林里走了十天,天气炎热,树木茂盛,灵犀从一开始的好奇,到烦躁、厌倦到愤怒绝望,她想要洗澡,在平常这种事情不足以困扰到她,但是在潮湿的热带雨林里,这位小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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