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如冠玉,竟是极漂亮的一个人儿。
只这一眼,便叫豆蔻年华的王明娟看得一阵脸红心跳,不自觉地垂下头,又悄悄偷眼看过去。
只是,那少年却是白长了一副好相貌,见王明娟这般狼狈,他不说上前“英雄救美”,竟还一合手上的扇子,以扇子敲着掌心,望着王明娟笑道:“上山时就听人说,这山上布了逮兔子的夹子。这莫不是逮着一只兔子精了?!”——却是笑话她被那破竹篓套住的窘状。
只这么一句,便如狂风扫落叶般,叫王明娟的少女情思消失殆尽。她不禁一阵暗恼,眯着眼细细打量着那个少年。
只见那少年身上穿着件白色圆领单纱素袍,袖口及衣袍下摆处绣着圈银蓝色流云纹,腰间束着根深蓝色丝绦,却是只除吊了只扇袋外,就再无其他饰物。
明娟的娘亲年轻时曾在贵人府里当过差,很是认识些贵重面料,且她本人也是打小就爱钻研个衣料首饰什么的,跟她娘学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因此她一眼就认出,这位公子身上的衣袍用料,不过是极普通的素纱,最多不超过三百文一尺——王明娟当即断定,这少年应该不是个什么十分富贵人家的公子。
见那少年调侃她,明娟不由一扬下巴,冲那少年喝道:“笑什么笑?!登徒子!”
这三个字,顿令那少年公子一挑眉,原本清俊的脸庞,忽地就因那变成八字形的眉毛而显得滑稽起来。
“登徒子?”周湛以扇子敲着掌心,望着王明娟笑得又是一阵怪模怪样。“一般来说,好像登徒子都爱调戏美人儿。你是觉得你很漂亮,漂亮到叫爷我都忍不住要来调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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