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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大佬们的团宠(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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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盼生辉,一笔一画都恰到好处,带着一股子灵气。
    因着原身是个无足轻重的角色,楚俏在看书的时候并未放太多的心思在她上面,所以知道的也不多。
    若是个无关紧要的角色也好,兴许她能混吃混喝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米虫生活。
    偏偏楚俏记得原主的结局,红颜薄命,她大概是书里死得最早的人了。
    但具体怎么死的,多久死的,楚俏是一点印象都没了,当初作者太太也只是轻轻一提,没有细写。
    并且毕竟那篇著作长达两百万字,哪个读者能清晰地回忆起开场不久就领盒饭的小龙套?
    在绸杏灵巧的手下,楚俏已经梳妆好了,绸杏在妆匣里挑了挑首饰,选了两朵粉白色珍珠花插在楚俏的发髻上,精致小巧的珠花将她衬更加清丽绝尘。
    “取下来吧,戴这个。”楚俏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摇了摇头,选了一支简单的银步摇戴上。
    “姑娘,这步摇太老气了,还是珠花好看,这是三老爷在您生辰的时候送您的呢,又正好合您的年纪,老夫人最喜欢的也是打扮周正好看的姑娘,您去请安也能邀宠...”绸杏见楚俏将头上的珠花摘下来有些着急。
    姑娘的脸看着就可人疼,稍微打扮一下就能酥了人的骨头,偏偏落水后就不爱打扮自己了,虽然往日里姑娘行事也很低调,但小姑娘家对自个儿外貌还是很在意的。
    “绸杏。”楚俏蹙了蹙眉头,见绸杏低垂着头,她放软了语气,轻轻勾了勾绸杏的手指头,“你要记得,我是承恩伯府的姑娘,不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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