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嘴巴子的林峦,刚从医院包扎完,还带着伤呢,就迫不及待地来找麻烦了。
其他人要么是他的狐朋狗友,要么就是狗腿子,阵仗看着气势挺足,真要动起手来,凌语嫣三下五除二就能撂倒他们,妥妥地不堪一击。
在售楼部的时候,接到总部这边的秘书打来电话,说是林家二少爷带着一群人过来了,还以为是林家一些老家伙和拈花宗一些老家伙也在呢!
要不是看在拈花宗一些老家伙的面子上,他们凌云大厦的门口都进不来。
加上林峦手里还有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以此相威胁,让凌语嫣最后尽早跟他完婚,以免夜长梦多。
当然话他不敢这么说,相当委婉地表达出来罢了,也不是林峦表达,他身旁有一台移动“翻译机”。
此时,林峦咿咿呀呀地不知道在说个什么,凌语嫣听得不耐烦了,戴上耳机,调大音量,拿起面前的文件自顾自地看了起来。
这份不是一般的文件,而是一份股份持有合同,且不是常规常见的那种,而是从凌云集团董事长名下,所分出去的一小股合同,虽然只有很少的5%。
目前凌云集团最大股东,持有51%凌云集团股份,乃是其背后拈花宗所有,股份的转让及抛售上面,凌语嫣都没有这个资格,她只是CEO,管理集团公司日常运作的最高领导。
这51%的股份,只有真正的持有人,凌云集团董事长,拈花宗在世俗界的代言人凌云,才有资格决定它的去留。
凌云身为董事会第一大股东,凌云集团董事长,除了
第二十三章:凌云的百分之五股份(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