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人指着她脊椎骨骂:“不知爹娘是谁的野种!”“下流的胚子”“也配活在赵家,当自己小姐的命呢”“没下家的玩意儿,只配吃些剩的”...她哭着去找‘外祖母’。老太太心疼这孩子,为了证明她有亲人,让下人领着她去过勾余村她姑家一趟,可是,姑家的表弟,用粗粗的娘亲纳鞋底的针扎进来了她的背。好疼。
【被烙印】:几房舅舅家的孩子们,团团围着她,大舅家的大表哥,说她是他的奴隶,在她手背上用炭火烧红的烙铁烙印。
……
她本可以只是个乡野孩子,无忧无虑在草地田野疯跑玩耍;
她也可以当个挂名的闺秀,在自家花园扶竹踏花捉蜂捕蝶。
可是,这些她都没有。她没有一样够得到。因为,她本来便不伦不类,什么都不是。
芷兮的生命,即便重来一遍,依然是孤儿。活到十七岁,只有姓,没有名,被唤‘荆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