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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献明肃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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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府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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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废除相制之前,丞相作为皇帝的左膀右臂,负责处理繁杂的政务,掌握着军政大权,他们行使权力的幅度和半径都很大。

    比如宋太祖时代的赵普,宋徽宗时代的文彦博二人,他们既被加封为太师,又同时担任丞相。

    丞相和太师虽然都是正一品,但太师的政治待遇更高一些。

    和太师、丞相不同,王爷是一种爵位。宋朝的王爷有三个等级,即“王、嗣王、郡王”。

    其中,王指的是皇帝的兄弟、皇子,他们被直接分封,又称“亲王”。

    一般来说,亲王同时担任着封地的都督、总管等职位;按品级来说,王等同于正一品。

    王爷去世后,他的继承人继位,便被称作“嗣王”;皇帝特别降下谕旨册封的,则被称为“郡王”。

    嗣王、郡王的管辖面积相对比较小,所他们享受的待遇也相对偏低,一般为从一品。

    明清时代的王爷们在地方上横行霸道,不可一世;而宋朝的王爷一般不去封地。

    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宋代皇帝为了提防篡逆,往往将王爷留在京城;他们虽有爵位和封地,还能从封地获得资金;但只能在都城慢慢享受。

    开封府尹则是非常重要的官职,他负责掌管都城开封的军政大事。

    宋朝初年时,往往采用亲王兼任开封府尹的形式,让亲王的储君身份更为实在。

    开封府尹必然深得皇帝的信任,是皇帝的心腹;寇准、欧阳修、范仲淹、包拯等人都曾担任过开封府尹这一重要职务位,品级一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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