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侍御史李林甫启奏。弹劾尚书陈嘉崇右仆射十大罪状:其一,贪腐腐化,收受贿赂。开元两年,陈嘉崇任江州刺史期间,挪用公款数十万银两用于建造刺史府,离任之际又问接任刺史索要建造费用。其二,阿谀奉承,欺上瞒下。陈嘉崇担任丞相期间,府中杂役不明不白死去达九人,就连京兆府都无权管理。这些杂役亲人数次举告陈嘉崇,均无功而返。第三….第十,疏于管教,纵容犬子。臣闻昨日陈树雄竟于闹市之中大声喧哗,我父是丞相,公然授官。此子骄横跋扈如此,陈嘉崇罪大恶极。”
十大罪状,桩桩都是重罪。
陈嘉崇早已料到,没想到御史这么狠。这是置我于死地啊,不知不觉间,汗流浃背。
“臣,殿中侍御史李麟有事启奏。弹劾陈嘉崇强抢民女,纵容恶子行凶。开元八年,陈嘉崇于闹市看到一名女子身形窈窕,命府中恶仆强抢入府,然后收为妾室。女子不从,陈嘉崇不顾国法强行纳之。开元九年,陈树雄在东市当街伤人,致使一名青壮残废。事后,陈家毫无悔改之心,只丢给青壮医疗费五两银子。至今,这名青壮下落不明。昨日,陈树雄于闹市中强抢民女,一句我父是丞相,足以显露其一贯依仗权势胡作非为。恳请陛下严惩。”
“臣弹劾陈嘉佑违抗懿旨,公然藐视皇家威严….”
“臣弹劾陈嘉佑、陈嘉崇兄弟二人把持朝政…”
忽然之间,站出来数位御史弹劾,就连左领军陈嘉佑一同被弹劾。听到有人弹劾自己,陈嘉佑站出来站在中间。、
“臣,左领军将军
第18章负荆请罪(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