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咱们就上了法庭接受审讯,当法官大人问咱们是否知罪的时候,猴哥就再也忍不住了,说就算是判咱们有罪那也还得让咱们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咱们总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扣上杀人犯的帽子吧?猴哥这样一说俺跟沙师弟就紧接着附和道:就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嘛。他们都不说话了,只是派了一个工作人员把一叠资料扔到了咱们面前,说是让咱们自己看。猴哥翻来覆去地看了好久也没能看出个所以然来,所以他最后不得不问俺跟沙师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资料是怎么记载的?
俺粗略地看了一下,大意就是咱们杀害了一名老太太。
老太太?
猴哥显得很好奇,说咱们初来乍到,只不过才见过一个老太太而已,而且咱们只不过是打了一声招呼,连碰都没有碰她一下,又怎么会杀了她?旁边有人用很严肃的口吻告诉咱们说正是那个老太太在见过咱们之后三分钟的时间里被人杀害了,而根据调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显示,老太太身上唯一残留着的就是猴哥的指纹,而俺跟沙师弟既然与猴哥是同路的,那么自然而然就是帮凶了。
事情就这么简单。
当然,愤愤不平那是很正常的了,但愤愤不平是没有用的,说再多好话也是没有用的,就算是有人愿意把思想掏出来给法官大人看都同样是无济于事的,这个年代证据比什么都重要,没有证据就算是有人把世界给毁了那照样是没有人可以判他罪的,如果有证据的话,那么就算是你比窦娥还怨也没有办法。所以,老猪觉得无论做什么都不能留下证据,不然就有说道了。解释
变形记——多灾多难(5)(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