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色还是如同开始一般,心情却多少有些紧张了。
城墙接二连三地巨颤,这是攻城器械再次撞击城墙造成的,郑冠群舔了一下唇,竖起耳朵听着外边的声音,终于,他听到了期盼已久的号声。
“轮到老子上阵了!”郑冠群做动员很简单:“你们都听着,好好做,回去后纺织厂漂亮的小娘子,要多少老子给你们介绍多少!”
“轰!”
仿佛是回应他,又一块巨石落了下来,砸在他们兵洞的半边门口,只留了小半空地让他们进出。郑冠群第一个冲了出去,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布包,左手拎着柄枪,右手抓着颗铁瓜,闪身便向城上飞奔过去。
城头上早就打作了一团,金兵凭着养足了的锐意与充足的精力,竟然直接就冲上了城头。
“狗贼,老子来了!”郑冠群咆哮着道。
他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铁瓜火弦拉开,然后扔了出去,“砰”的一声,那铁瓜落入一堆金兵之中,应声炸开,那堆金兵刹那间哭爹喊娘地倒了一片。
因为工艺与配方的缘故,这种铁瓜手雷的杀伤力并不是十分大,但对于密集人群还是有很强的破坏力,足以穿透一般的铠甲,被炸着的金兵中死者居少,但身子里嵌了块铁片的、被削去肢体皮肉的,足够让他们失去战斗力。郑冠群从胸前布包中又掏出一颗来,寻找下一个投掷目标的时候,就听得自己四周乒乒乓乓炸声不绝,他的部下也冲了上来。
冯元朗咬着唇,他原先的盾早就破碎不堪,如今换了一只更大一号的巨盾。他目光里都是血色,早就杀红
二七四、英雄所生非其时(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