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的各组织党派斗,都是以寡敌众,以个人意志对抗群体代表着大势的群体意志。
最后,枪乃百兵之王,之贼,它在实战中威力强,攻防度快,富于变化,往往令对手防不胜防。这个特点还是比较符合罗凌的行事特质的,并且,罗凌也有取可为王、可是贼的成王败寇之说。
当然,最最关键的,斗剑枪是他最惯用的格斗兵器,比之正统的枪有些走偏锋,因为短而多了三分险,因为刃长利劈砍多了三分狠,而这正是他的最爱。
ps:绯炎,的作者,我与该同学虽素未谋面,但承蒙他和另一位朋友的热心指点,自认还算脸熟。他的dnd比我的‘真’上不上,其作品也一直是我喜欢看的类型。该同学的新书,dnd体系的,自的推荐下,书荒的朋友不妨去嚼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