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尽管他背上没有背着那些琐碎的破烂,但是身躯的疲惫依旧让他恍如背着重逾千斤的破烂。
陈希此时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说出了沙漠还要走上两天了,因为戈壁滩上面的行进速度近乎于在匍匐前进。
这样的折磨终于在第二天早上结束了,陈希艰难的坐在一块完整的石头上面,扯开脚底浸血的烂布,结痂的伤口带下拇指大一块皮肉,让他瞬间疼痛得眼泪直流。
忍着痛苦,陈希知道自己不能休息太久,长时间的休息足以让他彻底失去斗志。
他再次捡起那坨被他极度厌弃的黑褐色药膏,感叹它包治百病的同时也不忘吐槽它难闻的味道以及奇葩的副作用。
十分钟之后,陈希再一次用破布包上了半残的脚,忍着疼痛跟着赛斯他们向前走去。
戈壁结束,草地以青翠迎接着归来的旅人,郁葱的灌木丛中夹杂着越来越多的树木,前方,是一个陈希念念了近十天的文明象征,城市!
“前面就是卑尔居恩了,陈希,我一直没有问你,是来自瓦罗兰的人吗?”
“瓦罗兰?”
陈希感觉到一种熟悉感向着自己袭来,之前听到恕瑞玛的时候就有过这种感觉,却被他归于自己能够听懂这里的语言。
“是啊,你的着装并不像是恕瑞玛的服饰,你是诺克萨斯人还是德玛西亚人?”
“诺克萨斯!”
陈希陡然站定,所有一切都在心中串联了起来,恕瑞玛,神!诺克萨斯!拉莫斯!
“怎么了?”
第六章 诺克萨斯!(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