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到恳求再到冷嘲热讽的脱稿中败下阵来,她决定了,如果30岁之前,再写不出来,那就把自己给嫁掉,当一个生出蛀虫的豪门阔太太。
周嘉时踢了踢身边的哈瑞:“你说是不是。”哈瑞“汪汪”了两声,冲周嘉时摇了摇尾巴,又躺下了。
沈遇从办公室回到了家,他跟周嘉时是同班同学,大学毕业之后经由老师推荐去了美国留学,现在回来,进的这个事务所也自然是老师的关系。
说是关系有一点牵强,起码沈遇是努力了的,他努力读书,努力工作,努力将自己从周嘉时的爱中摆脱出来。
可当再次看到她时,他就有些后悔了。
如果,他不离开她,他们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
他住的地方离办公室不远,建筑事务所通宵熬夜是常态,所以他就从家里搬了出来,沈父和沈母都是白手起家的生意人,在儿子的学业和工作上除了金钱的支持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就由着他去了。
到了家,屋子是简单的两室两厅,一间被沈遇当做卧室,一间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杂货,他有理工男的逻辑和原则,似强迫症一般地必须将屋内的东西归回原位。
洗完澡之后,沈遇擦拭着头发掀开被子坐在了床前,他掏出手机,看着通讯录里那个静静躺着的头像,是周嘉时家狗的照片,沈遇笑了笑,他在美国,太过孤独的时候,就总点开那个头像看看。
每次点开他都期待着那横杠会消失,即便期待总是落空,他看看那条横杠也会心安。
沈遇还记得周嘉时在他说要出国的那一天,就删掉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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