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最后还是被曹操卡嚓一声砍掉。
所以嘛,在乱世里,一定要当兵,而且,还要当一个最强的兵,不会被任何人欺负的兵。
如果不想被人欺负,那么不但要当兵,还要做到自己的手底下有许多兵。所以,一起从涿郡出来的义兵,刘易觉得会是自己很好的一个班底。
还别说,这些涿郡出来的义兵还真的不简单。
刘易通过脑中残存的记忆惊讶的发现,这些跟随刘备从涿郡出来的义兵,几乎个个悍勇,以一档十,战场拼杀起来时,个个都是不要命的主。刘备为什么凭着这三百余人的义军,就可以打出这么大的一个名堂来?其中,似乎并不只是关羽、张飞武勇的功劳,这三百义兵也有不能抹杀的功劳。
试想以三百余人,面对黄巾军成千上万的大军,尽管有关羽、张飞两员猛将带领,但要是一般的军士,他们敢正面冲击人数十倍、百倍于己的军队么?但这些涿郡出来的义兵敢!并且还能战而胜之!
如果没有这三百余义兵的相助,单是刘、关、张三人敢冲击那么多的黄巾军么?若是他们三人就可以击败黄巾军,那么还用招募义兵么?
这三百余人,可不简单啊,他们可不是一些普通的义兵,这些都是血性之兵、悍勇之兵、百战之兵、无敌之兵!
刘备啊刘备,难怪他今后要颠沛流离,辗转二十多年后才能在荆州站稳脚跟,如今放着一个好好的班底居然为了一个小小的县官就放弃了,他居然抛弃了这些悍勇百战无敌之兵?失败!真失败啊!
要是自己,宁愿不要朝廷
第十三章 刘备不要的兵俺的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