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烦死我。”
想起老板娘,楚南歌轻笑道:“放心吧,再怎么样都会找你,说不好我以后找不到工作,还要你照顾一二。”
苏木志抓了抓头髪,一脸不屑回道:“你还要我照顾?这些年存下不少钱吧?。”
“有也花光了,你何时见我省过钱?”
楚南歌最近没少花钱,蘇木志清楚,可亦知道不可能花完,没什么花大钱嗜好的人能花掉多少,赚了多少,原来是会计师的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些年餐厅赚的钱,亦从来没少过楚南歌那一份。
再说那位方晴的事,苏木志知道后就问过自己的妻子。
皆因他的妻子同樣是位律師,而且是在律政部工作的律师,虽说不是那件案子的主控官,但打听一二还是可以的。
他的妻子当然没说过关于案情的细节,但她认为这件案子打脱罪名的机会十分大。
漏洞太多,可钻的空子亦太多。
律政部什么案件都要过手,本就不如专职打这类型案件的律师,这是其一。
其二是讲究法治,讲究证据的社会,只要被抓住一点空隙,便足够左右法官和陪审团的结论。
方晴卷入的命案中,没有目击证人,没有闭路电视,只有一件凶器,虽说其上只有她的指纹,但这才是最大的疑点。
一群人去喝酒,酒瓶上只有她的指纹?酒保的指纹呢?其他人的指纹呢?
不管真相如何,一点不合理,就足够废弃那件凶器作为证据之用。
“南歌,我说句
第三十章 平常(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