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单就上学这一模块来说,是完全可以被忽略的。
“让服装品牌店像肯德基、麦当劳一样开遍全中国,开遍全世界,但又不能让它成为烂大街的低档品牌,那么措施就是……”
归根结底,爱丽丝没打算让“奥斯卡&汉娜”成为和香奈儿、古奇一个档次的品牌,能给她带来巨额流动资金才是最大目的。
果然,借鉴ZARA模式再恰当不过。
ZARA于1975年,由全球排名第三、西班牙排名第一的服装商,Inditex集团成立,经过几年的发展,在世界各地87个国家内,设立超过两千多家的服装连锁店。它属于快时尚品牌,既新品上市速度快、平价和紧跟时尚潮流,橱窗陈列的变换频率甚至能达到一周两次左右。
爱丽丝看好它当然是事出有因,当事业发展到后来时,Inditex集团的收益几乎全部由ZARA得来。作为公司所有人,在2015年时,西班牙企业家阿曼西奥-奥特加一度凭借798亿美元的资产,愣是成为了世界首富。虽然这位置只坐了一天就被拉下马,但在2016年时,他仍具备着670亿美元的无匹身价!
能靠买衣服成为世界首富,也是醉了。
所以,爱丽丝当然有必要借鉴ZARA的成功模式了,虽说这牌子远远比不上LV、普拉达等顶级名牌,但在赚钱能力上,完爆前者无悬念,而这才是她最看重的。
ZARA的首要商业模式,即锁定个性化消费需求,提供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产品价值。虽然它一年中会推出约12000种时
第一百零三章、ZARA模式(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