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
张旭不管走到哪里,一定要带着笔。
因为只有他的笔,才能写出最美的字儿。
他的笔杆是金镶玉做的,笔头是最细软的狼豪。一拿出来,就能让人感觉到光看这笔也是个大师的感觉。
宣纸铺开,笔走龙蛇,流畅飘逸,可以说是一气呵成,最后以龙字勾收笔。
“见笑了各位。”
“厉害厉害,不愧是咱们市最厉害的书法家,兰亭序讲究的就是个潇洒飘逸的意境。文人骚客,把酒言欢,挥毫泼墨,大气!”
那老者竖起大拇指,周围的书法爱好者也是叹为观止。
“卧槽!。”就连围观群众也发出真正惊叹。
不太懂书法的安薇儿也为随之附和。
“这字写的太美了。”
“难怪他的字一副就高达十万元,这还要用物美价廉连形容了!”
“大家不要太夸赞我,我会骄傲的。”马屁拍的好,张旭哈哈笑。
然后得意的转向林婉说:“林小姐,你看我这几个字写的怎么样?”
林婉嘴角一抽,这哪是问啊,完全是在炫耀好吗!
唐泽这才看了看张旭的这幅字,一本正经的说道:“可惜了这纸,这字写在上面,太浪费纸了。”
就在众人惊叹,金玉晟自满的时候。
一声嗤笑,将美好的情景破坏得干干净净。
张旭眉头一挑,锐利的眼光看向唐泽,冷笑声就是他发出来的。
安薇儿第一个跳出来:“老
第九十四章 浪费(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