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缝隙流向北部低地。
平地上有鹿、熊、山羊、野牛和野猪等走兽,石缝间有几只獾、鼹鼠和蛇到处乱窜,水里有几只天鹅和游鱼。天空中飞翔着渡鸦、夜莺、云雀与猫头鹰。这些动物居然和谐地在这里共处,让贝伦反而有些不习惯了。
但他没有多想。他或许接下来只能想办法在这里安生了。这些动物能够在岩石之间活下来,那么他应该也能。他脱下上衣,卷起裤腿。他的胸肌非常健硕,但是皮肤白皙。他小心地拔出肩膀和腿上的箭尖。伤口已经化脓了,看起来很严重。他走到一道溪流旁,用水壶灌了些溪水,冲洗伤口的周围。冰凉的水使得他的麻痹感更重了。他用打火石生起了火,这是他在追杀那些奥克的路上学会的。他取出一截燃烧的木棍,用那炽烈的火焰灼烧自己腐烂的伤口。他强忍住疼痛,没有叫出声。
他将那些烂肉全部烧焦了,不久天也黑下来了。他用熊皮衣服裹住自己的身体,却丝毫感觉不到温暖。他这时想起来父亲的手臂。这是他差点送命才从奥克手中抢回来的唯一的东西。他从四处收集了几块石头,准备将父亲的手臂埋葬。他堆起来一个空心的石堆,把父亲的手臂放进去,准备再盖一块石头上去。这是他看见父亲那腐烂不堪的手指上,带着一只做工精美的戒指。
“这是……芬罗德的戒指。”他说。
他把戒指摘了下来。万一日后用得到呢,他想。然后盖上了那块石头。
这时载他来的那只鹿走到他身旁。“凡人贝伦。”它发出了一个女声,贝伦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吓弄得说不出话。“你不
第十四章 高地之途(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