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方晓心悦诚服,问道:“他们都是什么来头?”
“都是富贵闲人。”乔雅丹一个个的介绍道:“宝叔有两个好儿子,一个在美国,一个在澳大利亚,每个月给他上万美元的生活费;昆哥年轻时候组过乐队,发过专辑,现在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不过已经不怎么管事了;李伯是包租公,有十几套商铺,除了他们之外,乐队还有几个人,不过今天没来。”
原来是一些有钱又有追求的老头子……
方晓哦了一声,他抬了抬下巴,问道:“莎莎姐是做什么的?”
“莎莎姐你都不认识?”乔雅丹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她是《回不去的爱人》的原唱啊。”
这歌很出名么……
“我说怎么听着这么耳熟。”方晓遮掩,说道:“原来真是她啊。”
这时候有人抬手叫服务员,乔雅丹在去招待之前,提醒道:“十点多了,你赶紧回学校吧。我现在很忙,没法送你。”
“嗯,我这就走。”
方晓嘴上说走,却没有急着走,而是继续听舞台上的莎莎唱歌——她的声音很特别,低沉醇厚,有点像蔡琴的,但比蔡琴沙哑一点。
脑子里的那些好歌,需要有好嗓子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乐器好买,乐手好找,好嗓子,就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得到……
说起来,乔雅丹,许可,施丽琳都是音乐系的,都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但从没听过她们唱歌,不知道她们的歌喉如何?
方晓如是想着,他和阿达
第二十章 乐队(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