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些单位都要签至少三年合同。我怎么可能签嘛,我还得搞创作呢。”
李同说的是实话,那些落户口的单位,少则要签三年合同,多则六七年,他真的耗不起。
如果违约赔钱的话,这又不是李同做事的风格。
不说别的,李同爸首先就不会同意的。
李同爸是那种特别本分的人,他肯定会觉得既然单位给李同落户了,李同就应该效忠单位,履行合约。
钱不钱的是另一码事,不能这么造。
在这点上,李同和他爸是有些像的,一样轴。
“那就找个合约短点儿的单位。”Leader给李同出主意。
李同点了点头,“谁说不是呢?可这种单位很难找。我学油画的,要么当老师,要么就是去画院。这些事业单位,合约都不短的。”
众人点了点头,对李同说的话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