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发生了车祸...我应该是没喝酒,像我这么谨慎的人是不会做出酒驾这种事的。
只是细节已经记不清了。
算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穿越到了一个身份是“通缉要犯”,漂泊在异国他乡,并且马上就要饿死的人。
前者使自己绝于留学生群体,后者使自己绝于外邦群体。
所幸自己英语学得不错,总不至于沦落到连语言都不通的地步,彼时的大英可不是后世的大沪。
他翻遍自己所有的口袋。
最终沮丧的发现,自己兜里只有十二枚印着手持三叉戟的乔治五世国王图像的一便士铜币,加起来正好有一先令,相当于二十分之一磅。
记忆里,这点钱只能买半袋面粉,或是在“麦钱特成衣铺”买一件衬衫。
听起来似乎还能维持几天,但问题在于,他租的这座公寓,位于爱丁堡大学附近,每周租金就要六先令!
他打量着自己的衣橱,从中取出了一件双排扣无尾礼服,礼服的胸口还别着一枚黑珐琅底金质胸针作为装饰。
这是原身当初为了参加校园舞会,特意找一个礼服大师订制的,那个叫特蕾莎的苏格兰姑娘,就是因为这才被他吸引,成为他的女朋友的。
似乎是真跟那位异国女子产生了一些感情,哪怕最窘迫的时候,原身都没舍得卖。
“这种二手的衣服,只能卖给那些刚刚跻身中产阶级,囊中羞涩的人,真正体面的富人是不可能购买一件二手礼服的。”
只可惜,
第一章首先要填饱肚子(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