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尚武风气,携带佩剑如今在梦飞思很时髦。根据埃居法令,夜间未经允许在城邦中携带武器外出是违禁的,而聚众十人以上携带武器,更会被视为图谋叛乱。但法令归法令,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巡城的卫队看见贵族大人们佩剑而行以为时尚,通常都视而不见,没人会管这种闲事。
这位姑娘的脸蛋与身材都很美,又有如此动人的歌喉,那刚劲的剑舞更加衬托出身形的娇柔,与其他的姑娘完全是不一样的感觉,更刺激、更新奇、更诱惑、更神秘、更有挑战姓。找遍整个梦飞思城各大记院,也找不出第二位这样的姑娘,难怪她会号称梦飞思之花。
她的剑术在阿蒙这种武技大宗师的眼里虽算不上什么,但对于一名普通女子来说已经相当难得了。尤其是这一手歌舞功夫,简直令人称绝,阿蒙都不自觉看得入神了。而那边的约翰盯着忒弥斯绯,神情如痴如醉,手里端着一杯酒连嘴都忘了合上。
约翰身边环拥的十几位姑娘也是美女,可是与水池对面的忒弥斯绯相比皆黯然失色。她们好似工匠在画板上勾勒出的花朵,而忒弥斯绯就似原野上疾风中动感摇曳的娇蕊。
忒弥斯绯所吟唱的诗篇中竟然提到了阿蒙。阿蒙如今已是大名鼎鼎的帝国英雄,也有不少吟游诗人将他的传奇编成诗篇四处传唱,偶尔听见那么一两首倒也不意外。只是这位姑娘吟唱的不是阿蒙的功绩,而是在描述军中的一位战士,同时也向神灵质询着什么,似乎别有含义。
一曲歌罢,约翰还张着嘴愣在那里意犹未尽,阿蒙轻轻击掌笑道:“这位姑娘,你的剑舞很美,但我能看出来,你
144、大闹梦飞思.(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