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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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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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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临近公社和县城一些日子过得稍好的干部家属,纷纷跑到红旗公社来买鱼,一时之间,红旗公社交通便利的几个大队人流如织,煞是热闹。

    如果放在几年之后,改革开放伊始,这种场景要在红旗公社负责人的政绩簿子上浓墨重彩地写上一笔。可惜的是,提早了几年。这就不是政绩而是罪状了。

    罪状还不止一条。

    第一是滋生了贪污**现象。所谓贪污**,前面已经提及,少数大队干部在分鱼的时候多吃多占,个别人还给公社干部甚至是县里干部送鱼。引起广大社员群众强烈不满。

    初次听说此事,柳俊头晕得厉害。

    送鱼?贪污**?

    在柳俊这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看来,这两者之间,实在难以扯上什么干系。头晕一阵也在情理之中。

    其次就是扰乱了正常的供销渠道,滋生了投机倒把的现象。向阳县处于内陆山区,准确一点说是丘陵地带,历来没有丰富的水产出品,鲤鱼鲫鱼之类虽不罕见,也不是经常能吃到。此前通常要在逢年过节时,供销系统才会组织淡水鱼供应城区居民。如今市面上平白无故突然多了两三万斤鱼,还有私自买卖的行为出现,非投机倒把而何?推源祸始,这笔债自然也要算到红旗公社的负责人头上。

    投机,柳俊是听说过的,也不是什么贬义词。至于“倒把”是啥意思,却委实不知。一九七七年又没有网络,想查都没地方查去。

    第三就是唯生产力论与“资本主义思想抬头”。

    多养几条鱼就是唯生产力论,多吃几

第二十三章 处分(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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