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下,强国就得集权,强兵就得专制,富国就顾不上富民。集权、专制再加聚敛,执法势必苛严,国民也只能克制自己作出牺牲。是的,熊掌与鱼,不可得兼。国为熊掌,民就是鱼。鱼,也可以对政治说三道四吗?
何况牺牲是有补偿的。物质的补偿,是加官晋爵,分享侵略战争的战利品;心理的补偿,则是可以在他国面前以“大国民”自居。所以秦王国的苛暴,秦国民可以忍受。这一点,想想军国主义时代的日本,就不难理解。
但是天下一统后,物质和心理的补偿都没有了。没有了兼并战争,就没有了战利品;没有了国际社会,就无所谓大国民。这时再过苦日子,谁干呀?
原来六国的国民就更不干,他们以前过的可不是这种生活。六国虽然也变法,但多半“寓封建于郡县”,没那么集权,更没那么专制。尤其是楚,山重水复,地广人稀,人民是比较自由散漫的,哪里受得了秦那一套?
显然,秦制和秦政即便适用于秦(即便而已),也不适用于天下。因此,汉的高、惠、文、景四朝,便都放弃法家主张,推崇道家思想,无为而治,与民休息,武帝更把秦制改为汉制。所有这些,都可谓事出有因。
不过这是后话。
当时,则只有六国人民对秦制和秦政的满腔仇恨。
对新制度不满,就会怀念旧制度,并选择性地遗忘其种种不是。对新君主不满,就会怀念旧君主,并同样选择性地遗忘其种种不是。比如楚怀王,哪有范增他们说的那么好?他其实也是一个混蛋。24
很清楚,怀念楚,是因为痛恨秦;抬出楚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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